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天津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交通工作会议和全国海事系统工作会议精神,依法履行水上无线电管理职能,天津新港海事局紧密结合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,以高度负责的履职担当,继续全力抓好水上无线电管理工作,全力推进海事高质量发展。

多措并举,提升船员守法意识

通过公司走访、现场执法、政务窗口服务等多种方式,多渠道强化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有关事项宣贯,提高相对人法律意识,引导船员变被动为主动,自觉遵守水上无线电管理规范要求,为规范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。

夯实基础,培养专业执法队伍

天津新港海事局与天津航标处等部门开展常态化的交流合作,开辟查处船舶无线电违法违章新路径;邀请资深专家为执法人员开展水上无线电业务知识培训,提升执法人员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能力。

严格执法,持续保持高压态势

将无线电检查作为海事日常执法检查的重要组成部分,将专项整治转变为常态化执法;加强船员教育培训,持续提升从业人员无线电设备操作技能,保持对水上无线电违法行为高压打击态势。

年2月22日,执法人员通过“净海卫士”水上无线电监管系统对辖区船舶进行筛查时,发现马绍尔群岛籍“GOOD**”轮AIS数据显示异常,立即与该轮取得联系并实施视频检查。执法人员通过详细问询、认真核查船方提供的图片和文件材料,确定该轮存在AIS设备船舶类型输入错误、船舶尺寸缺失等静态信息录入不规范的违法行为,随即对该轮开展“无接触”式调查取证工作,同时向船方宣贯了有关水上无线电管理的法律规定,督促船方增强安全意识。

强化总结,建立长效管理机制

不断总结工作经验,不断改进监管手段,强化与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、公安、渔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,增强水上无线电监管的合力,提升跨行业、跨部门的水上无线电监管深度与广度,有效震慑各类水上无线电违法行为的发生。

下一步,天津新港海事局将继续以提升海事监管效能为导向,切实增强抓牢、抓实水上无线电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推进无线电管理与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度融合,着力打造井然有序、安全可靠的水上无线电通信环境,推动海事治理能力现代化迈上新台阶。

供稿:液货港区海巡执法大队程永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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